今天,新民晚报独家报道了上海市属文物保护单位尚贤坊被拆掉一半的消息。
精致典雅的过街骑楼和黑漆大门,西班牙巴洛克风格立面,西洋浮雕装饰,楼高两层,内有天井,典型的老式石库门,郁达夫曾在此邂逅王映霞……这般承载着人文记忆的历史文化资源,无可取代、不可再生,就这样悄悄消失了?难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对历史建筑的敬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对民情舆论的敬畏,也可以全然不顾?
去年6月巨鹿路888号遭遇“毒手”,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韩正同志曾要求“对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随后的处理结果是: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对2个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可以说,这样的惩处力度在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均可谓史无前例。
令人玩味的是,两年前尚贤坊就“险遭拆毁”,因文史研究者的呼吁奔走引起公众关注,才最终达成“保护共识”:上海新尚贤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表示会尊重历史、修旧如旧,“每一平方米都恢复原貌”。真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承诺言之凿凿,还公示了《尚贤坊保护性改造设计方案》,但,还是,被,拆了!
巨鹿路888号老洋房、尚贤坊石库门里弄的遭遇,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相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的态度。最近尚贤坊附近要开发K11二期,文史研究者娄先生一听到消息就不断同政府部门沟通,要求注意保护尚贤坊。但结果呢?有关单位上午解释说是“保护性拆卸”,承诺以后会恢复。但这恢复出来的,不是个“假文物”吗?
对于拆毁价值无可估量且无法恢复的建筑文物,能不能罚到当事人倾家荡产?现在法律规定的惩处力度到底够不够?如果不够,立法能不能跟上?因为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终究依赖于人们的认知和认同。比拆掉实体文物建筑更可怕的,是拆掉人们心中正确的历史观、发展观和文化观。在打造“卓越全球城市”、追求精细化管理的当下,敬畏并传承城市的文脉和文化,是第一课,也是重要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