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不断深化和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表明“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这是商务部新年2月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作出的评价。
发言人认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实质性突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汽车平行进口“量增价减”真正惠及了消费者。2017年,天津等9个试点地区100家试点企业汽车平行进口13.6万辆,同比增长109%。近180个车型,同比增加30多个,拓展了产品供给,丰富了消费者购车选择,促进了市场竞争,车价特别是中高端车价格下降明显,大部分下降15%以上。
二是形成并完善“一平台四体系”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抓住货源、通关、售后和监管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完整的国际市场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体系,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推动建立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实施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重要实践,部分试点企业与原有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共建共享采购渠道、销售及售后网络等,有力促进了降本提效和服务的改善。
四是探索贸易方式创新发展。试点对原有进口汽车的方式、政策、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打破了汽车市场的垄断。为推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对接融合,探索发展整个平行进口体系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商务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试点地区深入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着力强化试点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平行进口车市场乃至整个车市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张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