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天网上开庭的这批案件共18件,发生在相同的两方当事人之间。上海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物业费支付引发纠纷,协商未果后物业公司诉诸法院。一审判决投资公司承担支付物业费义务后,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一中院。2018年1月,这批案件进入立案庭简审案件审理流程。投资公司委托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由于简审案件审理时值年关将近,审理该批案件的合议庭经讨论后,确定了借助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开庭审理案件的初步方案。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上海一中院立案庭确定了采用视频会议系统庭审的方案,确保庭审过程全程高清同步摄录,案件于2月22日如期开庭。
该案审判长、立案庭副庭长王剑平介绍,通过部分案件的庭审网络化,可进一步实现简审案件审理的“短平快”,提高审判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