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立案查处518起
执法人员介绍,近日对周家嘴路上的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上海驰之宝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店内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擅自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立案查处的同时,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并拟罚款2万元。
统计显示,全市交通执法部门2017年立案查处518起汽修行业违法违规案件,较上年上升了6.52%。其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273起,占52.7%。
另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部分丧失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者不签发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开出“三看一要”“处方”
执法人员给消费者开出了“三看一要”的“处方”,即:
一看:看维修店是否有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二看:看维修店是否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看:看维修店是否有营业执照。
一要:要维修结束后索要正规发票、结算清单等相关书面凭证。
执法人员透露,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签发或签发虚假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