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省个税”的新闻牵动上班族的心。新问世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省税又延税,而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惠及的民众就更多了。
这是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以来第七次大修,也是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个税起征点的第4次调整。草案内容跟老百姓关系最大的主要有4个方面: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著名财税专家贾康分析说,个税修正案草案中,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降低了适用3%、10%、20%税率纳税人和部分适用25%税率纳税人的税负,中等收入水平以下的社会成员税负下降将较为明显;适用30%、35%和45%税率纳税人的税负基本不变。加上起征点拟定为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这将十分有利于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对经营所得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明显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经营者的实际税负。
同时,草案中增加了对于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等的专项扣除。“这一改进具有社会多年热议的认识基础,符合国际惯例,将明显提高我国个税调节的差异化、针对性与负担的合理化,有利于税制公平。”贾康认为,我国个税此次修法将在综合与分类结合的大方向上迈出实质性步伐,这一改革举措来之不易。
目前,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的个税收入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在大城市,个人月收入6000元日子过得并不宽裕,消费时必须精打细算。如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每月5000元,加上个人税前扣除的五险一金,相当于实际工资6000多元才需要纳税。教育、大病、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继续省税,等于给工薪族“涨了工资”,为家庭减负。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省税大红包”,鼓励增加消费,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