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两地交易所拟规范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行为:一是仅允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停牌。筹划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短期停牌。除涉及发行股份的外,筹划其他类重组事项不予停牌。二是缩短重组停牌期限。为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在证监会通过修订格式准则简化重组预案披露要求的基础上,《停复牌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缩短了筹划重组的停牌时间。规定上市公司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其累计停牌时间也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军工秘密等事项,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此外,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停牌锁价,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