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83年的朱怀刚与谢蕊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为性格等各方面差异,两人经常陷入“冷战”状态。久而久之,朱怀刚甚至会从旁人嘴里听到一些关于谢蕊的风言风语。
无端戴了“绿帽子”,朱怀刚怒火中烧。去年2月的一天下午,朱怀刚悄悄来到谢蕊住处附近“蹲点”。没多久,谢蕊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让朱怀刚无法忍受的是,与谢蕊同行的还有一位他不认识的男子。他找到一把菜刀,冲到了谢蕊家里。不容谢蕊及“情敌”解释,朱怀刚抡起菜刀就往两人头上砍去。两人躲闪不及,面部均被砍伤,所幸并无生命危险。朱怀刚又用铁丝、胶带等将“情敌”控制。为了“安抚”自己受伤的心,朱怀刚向两人索要5万元,并强行劫取了2500元。之后朱怀刚感觉仍不解气,又采用言语威胁,向谢蕊的父亲索要5万元,好在没有得逞。
经鉴定,谢蕊因外伤致头部创口、面部创口均构成轻伤二级,面部软组织挫伤、颈部软组织挫擦伤、左食指缝合创均构成轻微伤。“情敌”因外伤致鼻背部裂创、面部软组织挫伤、颈部软组织挫伤、左手背创口、体表软组织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到案后,朱怀刚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向谢蕊赔偿3万元,向“情敌”赔偿1000元,并退赔其余劫得赃款。
经过审理,徐汇法院认为朱怀刚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被告人朱怀刚到案后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朱怀刚持凶器殴打被害人分别致轻伤、轻微伤,并威胁被害人家属索要巨款,酌情从重处罚;劫得赃款中1500元已被公安机关追回,被告人家属还代为赔偿被害人、退赔其余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