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指控的事实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名,卢祖富和李海轮均低头认罪,李宝俊则辩称:“虽然对这件事我是负有责任的,但我不认为达到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对于公诉机关讯问与事故相关的问题,李宝俊大多以“记不清了”或是“我不懂技术”作答。公诉人建议,对李宝俊等3人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年过去,除塌陷路面已经修缮完毕外,受损民宅均未整修,一些房屋受损的住户每人每天领取150元补助,但因德内大街一带房租太贵,孩子上学又不能搬远,有的家庭至今仍然租住在小旅馆里。什刹海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李宝俊案仍未终结,因此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街道办一直督促李宝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