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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2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享单车应姓”公“
施福敏
  施福敏

  绿色环保的共享单车,既可方便群众出行,又能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另外,也可以减少公共交通的压力,令人称赞。然由于对新生事物缺乏监管和使用人的自觉性不够,也导致若干方面“副作用”。

  有一部分人把公用停车位全部占领掉,使不少闹市区域的地铁口、公共娱乐场所及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门口等人行道上,凡是划线停放非机动车的场所,都被共享单车占着,不少还是一停几天无人取走骑行,群众意见纷纭。

  更有甚者,有些家长把单车当成小孩的玩具车和健身车,就在昨天,我途经大吉路人行道时,步行方向朝肇周路走去。冷不防有三个约10岁男孩,分别骑三辆黄色共享单车,快速驰向方斜路方向,其中一辆还撞向我的左手臂,疼痛无比。

  前不久我在人民大道上步行,同样见到有个男孩在路上快速骑行时,撞倒了一位老太太,手背有血,幸亏家长在场,当场陪了老人200元作为轻微伤医疗费。

  对共享单车不合理使用,群众对违停和单车骑行者不遵守交通法规等投诉案件逐渐增多,使各区车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不久即将实施的交通新法规,严格查处共享单车违法行为,特别在重要路段加强管理。未满骑车年龄的孩童禁止使用单车。

  二、加强对使用共享单车规定的宣传力度,让骑车者了解注意事项。管理须到位。发放单车数量要严控。

  三、发现乱停乱放,或不爱护公共财物而把单车当作废品随意破坏者,经教育无效的,要予以罚款或到交通管理单位进一步处理,也可在个人诚信档案内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绿色出行新方式,也需要各方努力和配合,规范、引导、指正,这样才会事半功倍,让我们的城市交通更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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