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加上配套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立青年(大学生)职业训练营有关事项的通知》,“1+2”政策组合全面覆盖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
就业创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或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或创业准备活动。
就业创业见习对象为: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职业训练营是借鉴国际经验,为青年(大学生)搭建的一个融合课堂教育、求职辅导、岗位模拟、职场体验和专项就业服务等各类功能为一体,致力于提升青年(大学生)职业技能硬实力和求职技巧软实力的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6周岁至35周岁青年,可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本市户籍青年;本市高校在读的非本市生源大学生;本市高校毕业的非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职业训练营将根据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和在职青年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训练内容。
近年来,本市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过去5年间,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占比减少了38.6%,长期登记失业青年人数减少了39.9%,青年创业活动率从11.7%提高到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