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某小区的张老伯,原先身体一直较好,前不久,因外出郊游跨越一处河沟时,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和右腿骨折,伤愈后,留下了右手无力、腿脚微跛、行走不便等后遗症。其子女知道上海实行“长护险”,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政策,便为老伯申请了“长护险”。
实话实说,只要符合“长护险”的评估条件,张老伯当然可以享受相应的“长护险”照护,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其子女一方面担忧老伯过不了“评估”这一关,一方面又想为老伯争取到额外高等级的“长护险”,于是,赶在评估员上门评估前,轮番为张老伯“上课”,而“授课”的内容无非就是让老伯装出智力和体力均超过实际状况的“迷糊、虚弱”的样子来。张老伯对子女强开的“洗脑课”很反感,以至于之后子女一“开课”,他就加以斥责,并坚持如实接受“长护险”评估。
对于老伯拒上“洗脑课”的做法,子女很不理解,还责怪老伯是“老糊涂”,有便宜不要。但我认为“长护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其资金仅用于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只有满足了这一特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等级的“长护险”,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无论是评估还是受评估,必须以实际情况为据,不应为了额外的利益而“掺杂水分”。本乎此,我要为老伯拒上“洗脑课”,坚持实事求是的做法,点个大大的赞!更希望张老伯的做法能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同和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