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经过前期调研协商,沪苏浙皖就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达成了广泛共识。
长三角政法系统加强区域合作的工作目标是: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打造国家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
具体任务措施主要包括: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等。
据悉,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自2018年起,由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作为轮值方。每一个轮值周期一般为一年。轮值方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年一次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座谈会,总结年度区域合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