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表示,“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指标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增设了地方特征性污染因子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任务。全面推进污水厂及管网建设、电厂除尘改造、燃煤电厂脱硝、钢铁烧结机和20吨以上锅炉的烟气脱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畜禽污染治理、污泥和脱硫石膏处理等重点工程。到20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0.0%、12.9%、13.7%、17.5%的目标,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进一步下降,并完善“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
到2015年,饮用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