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岁的俞某曾在多家知名餐饮企业工作。2010年9月起,俞某受聘担任金萌斗香园(上海)餐饮公司日月光店店长。黄浦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俞某利用担任值班经理管理退单的职务便利,进入该店电脑收银系统,将已买单的消费单修改为退单,并使用“经理卡”完成退单后,将退单的营业款12万余元占为己有。
去年7月,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店的收银系统中退单数量异常,找俞某了解情况。俞某感到事情败露,遂说出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营业款。不久,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俞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俞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可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