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编了几本席慕蓉的书,经常大包小包带着书和行李陪她去各地作演讲和签售,走南闯北,她笑称为“走江湖”。其间几次随她去她的原乡内蒙古,让我爱上了草原上的蓝天和白云,人和酒,还有草原上的歌。草原上的酒醇香得让人沉醉,草原上的歌委婉辽远得让人心碎。
那年夏天,我和席慕蓉去杭州。行前她说,有个女孩要跟着一起去,我说没问题。那次我见到了这个二十多岁叫颖颖的女孩,很秀气,穿着T恤和西短裤,头发扎成马尾巴,穿着凉拖鞋,十个脚趾甲上抹得红红的;很会笑,更会说,笑起来一脸灿烂,说起来像放枪,你插都插不进。去杭州的路上洒满了她的笑声和话语,活脱脱一个典型的上海女孩。然而,她是大草原的儿媳妇。我当时一听竟愣了半晌,走过草原,走过蒙古包,你可想到这个女孩是草原的儿媳妇?
她读的是中文系,大四时,有个考古系的男孩爱上了她,男孩长得高大粗犷,爱她的心却很细,像所有恋人一样他为她打饭、在阅览室留座位、情人节送玫瑰花,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常常在夕阳里为她唱歌:让我有个心愿,等到草原最美的季节,陪你一起看草原……她在情歌里被感动了。但她的心时而又像天上飘着的云,不着地,就因为他来自内蒙古,他的家在阿拉善盟西部刮沙尘暴的地方。她很焦虑、迷茫,心被折磨着。那次,正遇席慕蓉来上海签售新书,她知道席慕蓉是内蒙古人,她想问问她该怎么办。那天,她鼓起勇气向席慕蓉吐露了自己的心事。席慕蓉欢喜得笑了,说,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呀!签了两本写内蒙古的书给了她。女孩懂了,大学毕业那年就嫁给了男孩,成了大草原的儿媳妇。大学毕业后他们想在上海生活,她进了一家时尚杂志做编辑,他是学考古的,在上海找了一年多都没有找到适合他的位置。他很无望,第二年就黯然泪别了心爱的女孩回到了家乡,进了小镇上的博物馆当讲解员。之后,她每年总要两三次飞机、火车、汽车、马车……穿过草原和荒漠去相会丈夫,一趟要颠簸十多个小时,有时遇到暴风雪要第二天才能赶到丈夫身边。丈夫的生活习惯与她不一样,烧鱼时鱼在油锅里了酱油瓶却是空的,她就跑出去买;洗衣服了发现没有洗衣粉,她又跑出去买……
女孩说这些时脸上始终带着微笑,有嗔怪、无奈和喜悦。她说,最开心的时候是看骏马在草原上奔跑,看青草在阳光下疯长,看白云亲吻草地。我听得感动又感慨,说,你那么美丽,有没有人说你是草原上的格桑花?因为我知道,在草原上用格桑花来形容人是一种最高的情怀。她大笑而不答。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想象以后也许会在草原上相逢她。但是,后来却再也没有见到她。让我很意外,因为,草原上的草疯长,他们的爱情却没有长。
我听到这消息时是在鄂尔多斯的蒙古包里,几位歌唱演员在唱歌。草原上的歌声就是奇怪,那么忧伤,那么哀痛,怎么把人心里弯弯曲曲理不清的心事全勾出来了?我起身独自来到蒙古包外,辽阔的湛蓝色空中漫天星斗,让人心碎的歌声一阵阵传出:爱人分别,思念追随一路,到山坡,到路旁,到很远的地方……我思念起远方的爱人,仿佛看到落日的悲壮,泪水从眼里涌了出来,在漫漫人生中,谁没有这样爱情受挫、思念爱人的遭际?我为颖颖和她曾经的丈夫,也为自己偷洒一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