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医保联合投诉电话开通两年来,共接听来电5600余个,受理、解决具体投诉1100余件,投诉总体解决率在85%左右。
本市医保部门介绍,限制门诊药费药量在投诉中较为集中,慢性病患者来电占到投诉受理量的八成以上。本市医保部门表示,目前本市医保、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慢性病门诊配药的相关规定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药品的慢性病患者,本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其开具2-4周用量”,从未对门诊药费有金额上的限定。
针对限制住院天数的问题,本市医保部门表示,2011年联合投诉电话开通之际,已联合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文件规范,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使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严禁机械地限制病人住院天数,办理“假出院”或分解住院。病人住院的情况千变万化,医保部门不可能对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进行限定。
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不到医保药品的情况,医保部门表示,本市卫生、医保部门已采取措施,适度扩大了社区医院配备药品的范围;医疗机构没有配备治疗必需的医保药品,却让参保人员自费购买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2011年医保、卫生行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自费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对此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