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对在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适龄青年自我淘汰、逃避服兵役、拒服兵役,个别单位阻挠适龄青年参军、拒绝接受安置退役士兵、兵役证查验制度不够落实等问题,要及时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不予改正的,依法处罚。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严重违反兵役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视情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兵役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