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他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
事情经媒体大量报道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许霆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如今,许霆刑期已满,重获自由。
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现在,他要对当年的案件提起申诉,要求重审。从被捕的那一刻起,许霆心里就有一个结,自己拿了自动取款机上多出的钱算不算盗窃呢?
2007年12月底,许霆还在服刑期时,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就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过一次,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许彩亮听到风声“这个案子是肯定翻不过来的”。
2013年,许霆迎来了自己的而立之年:结婚,妻子怀孕,他也在汾西县一个朋友的石料厂找到一份工作。
2013年春节后,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许霆委托,派黄智鑫律师代理许霆案,许霆案进入申诉阶段。在申诉书中,许霆根据之前与网友多次沟通后得知的法律依据,要求案件重审。
在许霆看来,申诉的意义不是为了获得赔偿,甚至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我感觉这个(申诉)对于法律界,对于社会上很多关心这个事的好心人,对他们来说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