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
因工作变动,刘先生打算将所有生活和工作用品打包快递。5月21日,他在网上找到“上海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委托他们上门打包成10箱,从上海快递往北京。3天后,货物送到北京,刘先生正好出差外地,他太太代收了物品,但发现只有9箱。刘先生回到北京开箱查点,发现打好包的箱子均有封箱带被开启过的痕迹,且货品中的2个名牌包袋和一件定制衣物不翼而飞。刘先生与该快递公司联系,对方承认少寄送一箱物品,对于已送到的货物中缺失物品概不承认。
多次交涉,该快递公司对刘先生的投诉回应粗暴:“你去报警好了,我们无所谓!”
【调查附记】
接到投诉,记者按刘先生提供的快递公司电话联系,对方答应补送遗漏的一个快件,但对遗失的物品概不承认,只是一味表示:不可能不可能。记者询问快递公司的地址,对方也只是含混回答:“我们在上海西站”,不肯提供详细地址。
记者联系工商普陀分局查询,发现该快递公司出具给刘先生的发票上所显示的“上海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并未进行工商登记。
记者拨打95572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客服人员表示,“上海中铁快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
显然,这家无资质的快递公司有傍名牌之嫌。
记者又一次联系工商普陀分局消保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接受消费者的举报,且对于无法提供举报对象地址的不予受理,对提供不实地址的举报也无法处理。记者表示可以提供举报对象的营业电话和手机号码,该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无能力通过电话查找被举报对象的地址。
【记者点评】
通过刘先生的此次不愉快经历,记者再次提醒消费者,首先,快递货物务必选择有资质的快递公司;其次,接收快递时切记先验货再签收。消费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否则发现问题后维权难度极大。
在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的同时,也希望工商部门对各种伪劣假冒公司的查处应更主动些,对于各种渠道提供的举报信息都能重视,铲除无资质公司存在的土壤,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报记者 刁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