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问:虽然根据婚姻法,只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才能在离婚时加以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对方就可以“见死不救”。因为该法还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你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对方就应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或现金对你进行某种形式的帮助,既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如腾出一间让你居住,也可以补贴你在外租房的房租。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注册税务师,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咨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热线,手机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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