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采访了知名媒体人杨澜。她告诉记者,在法治社会,人人必须遵纪守法,坚守法律道德底线,网络空间概不能外。“在网络上有组织地编造传播谣言和恶意诽谤中伤,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亵渎和对人身权利的伤害,还被有些人利用成为营利手段。如果任凭其发展,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在网络这样的虚拟空间,法律都应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杨澜说。
此前,秦火火曾列出关于杨澜的十宗罪,对其进行关于她拥有外国国籍及绿卡,用武警牌照,代言“达芬奇家具”等种种人身攻击,对她的个人生活、名誉构成了负面影响。事实上,杨澜从未代言过“万里大造林”,从未代言过“达芬奇家具”。没有任何外国国籍及绿卡,其用车没有武警牌照。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曾公开确认其对希望工程的捐赠真实,不存在“诈捐”。她创立的阳光卫视已于2003年出售,其间没有产生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