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评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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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随笔
时间买卖
吴 强
  吴 强

  备受诟病的“手机流量按月收费月底清零”做法本周出现“松动”,运营商表示将推出季度周期计算流量套餐。看上去换汤不换药,30天延长到90天,但考虑到其一贯的强硬态势,有进步总是好的。

  反对垄断者的不合理行为,我一定是赞成的,不用通知就可以算我一个,但对此事,我私下有些犯嘀咕——我理解,按月收费的套餐,买卖的主要标的应该是时间,那么时间过了之后,服务就要终止,似乎没有大错。

  比如,你去酒店住夜,付了一晚上的钱,占有这间房24小时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定权益,比如在床上睡觉、在浴室洗澡的权利,免费的矿泉水等(好比是月套餐中一定数量的流量),但吧台的洋酒要另外收钱(好比超出了流量,不包括在付出的房费中)。好,那么,你能不能向酒店抗诉:我没有洗澡、我节约用电、我没喝免费矿泉水(即在规定时间内没用完约定的流量),一、你凭什么24小时之后不让我继续享用完矿泉水、洗完澡(超过了月度,没用完的流量清零)?二、既然我没有享用那些权益,你凭什么要我为喝了一口洋酒埋单(未用完的清零,超过的要收钱)?大概很少人会支持这种对酒店的抗诉吧?

  再如,地铁有一日票,规定进站后24小时之内运营时段,可以无限次乘坐,买卖的主要标的同样是时间。时间过了,服务就截止。那么,乘客如果花18元买了一日票,只乘坐了一次,24小时之后再要乘坐地铁,能不能向地铁抗诉:我那无限次根本没用完,凭什么就被你随便清零呢?既然还有无限减一次的“权益”,你凭什么要我为后面这次花钱呢?

  我理解,如果买卖的主要标的是时间——当然,时间中一定包含着某种服务,单纯的时间恐怕不会产生买卖——那么,随着时间流逝,购买者付出的金钱也在不断“折旧”,时间到,钱归零。哪怕你在所购买的时间中,对于其中所包含的服务一点都没享用,那也过期作废了,比如你在酒店枯坐了一夜,当然不能找前台要回一夜的睡眠权利。

  当然,我知道所有的类比都可能失真,我对于以上推理也不是很有把握,对于为垄断企业说话更是有点心虚。因此,说出来,就教方家,如果我错了,那么让我们向生活中更多不合理的霸王行为发出声讨,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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