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古人的智慧一向佩服,常怀有万分的敬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想想也不会是闹着玩的,诸如诗书礼易,孔孟老庄,个中深意,即便皓首也未必穷经。难怪论语有言:述而不作。可见像孔子这样的大哲,对前人的学说尚如此谨慎虚心,那么凡夫如我辈,岂敢贸然发挥乎?
然而,无知无畏者总归大有所在。
前不久,读到一篇小文谈“古人搞错两个字”,说是很久以前在一堂课上,老师讲了“射”与“短”两个字:“身”子仅“寸”长,释义该为“短”;而以“矢”对着“豆”,分明应是“射”。可见古人一粗心,将两个字的意思就互为颠倒了。同学们听了课后都很兴奋,仿佛终于捉住了古人的错。文章的作者似乎也深为得益,虽“半个多世纪过去”仍记忆如昨。
读文至此我哑然失笑,老师信口扯一句,学生牢记半辈子,看来胡适先生所谓的“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之说,真是很有必要。其实所谓“射”“短”之错,是一则很老套的说法,时有道听途说者提起,类似的还有说“重”和“出”、“鱼”和“牛”等字义弄反的,其实这都是不通文字衍变而望文生义所致。不过以往仅限于茶饭上的闲聊和卖弄,倒也罢了,如今若是在课堂上误人子弟,或是于报刊上像煞介事地以讹传讹,就非常有更正之必要了。
中国的汉字文化博大精深,史学大师陈寅恪常说,“读书须先识字”,这“识字”,并非指简单的认字,而是要了解文字的源流。譬如这“射”字,只要见过它的大篆体( ),就一眼可知乃是象形。这个“身”字,原是一把弓弩,而“寸”则是手,表示着以手弯弓搭箭作射状,和所谓的“寸身”还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后来是小篆才将这把弓弩讹化变“身”。再说另一个“短”字,“矢”字虽为箭,但并非用来射“豆”,而是用来测量短小器物的。古时没尺,弓长矢短,便以弓来丈量长以矢来测量短,试举“疆”字为例,疆域的划分不仅将田地用横线分隔,偏旁还放一张弓来辅助测量。至于上古的“豆”字,也非今天所指的黄豆绿豆之类,“豆”字象形,盖指一种高脚的盛器。我们在博物馆常能看到不少青铜器的名称,都带有“豆”字旁,即和器皿有关。而“短”字并无“豆”义,只是借其豆声而已。
汉字的缔造蕴含许多有趣的故事,有的高度概括,有的极具巧思,限于篇幅,无法一一例举。传说仓颉见鸟兽之迹而造字,若果真,那仓老师实在是智慧的化身,即使留有缺憾,也照样无损他的伟大。说到“搞错两个字”,我倒想起宋人笔记《遁斋闲览》中另一则趣闻,说王安石因喜好研究文字,曾著有《字说》一书,故好友石甫学士某日存心考他:“鹿之行速于牛,牛之体壮于鹿,应以三鹿为犇,三牛为麤,而其字文相反,何耶?”这里提到的两个异体字今已不常用了,“犇”者同“奔”,“麤”即今天的“粗”字,石甫学士也觉得两字“弄错”。其质疑我以为貌似有理,比如灰尘的“尘”字,其繁体就是三个鹿字加一个土,形容群鹿奔逐而尘土扬起,后简化为一“鹿”一“土”(塵),可见以三鹿来释“奔”义显然比三牛更具说服力。
然而,饱学如王安石这样的大家,闻之却“笑而不答”。可见古人对学问之事是多么地谨慎,或许他已经被“将”了一军,但在自己尚无绝对论据之前,“笑而不答”也许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