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魔爽烟”类食品是用一根类似香烟状的塑料吸管进行吸食。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引发呼吸道和食道疾病,且产品名称、包装和吸食方式还会让孩子产生“吸烟或吸毒无害”的不良诱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魔爽烟”类不合格食品。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魔爽烟”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可能生产类似食品的生产单位的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的基本情况。一经发现有生产此类不合格产品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公开召回已售产品。各省级食品安全办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