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政协委员调研指出,目前,上海有残疾人95万,随着越来越多人步入老年,会产生各种病症,瘫痪、失智、失聪、失明等各类残疾老人数量显然还会不断增加。与老年人和残疾老人增加相反的是,上海家庭人口结构小型化会造成家庭护理能力不断弱化。再加上受自身条件制约,不少残疾人会选择与残疾人组成家庭,造成“一户双残”,还有一些残疾人的子女也是残疾人,这些“一户多残”的家庭日子过得格外艰苦,年迈后,他们既难以互相照顾,也缺乏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条件。另有一些残疾人则未婚或未育,年迈后同样面临养老难题。
虽然市区残联和民政部门为重残无业残疾人提供了一些居家养护服务,也对社会养护机构给予了一定扶持政策,但与庞大需求相比,数量和质量上仍有不足。据上海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会负责人反映,广大残疾人对养老问题非常关注,经常有残疾人前来打听,他们迫切需要能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服务的养老院。
调查发现,一般养老院的护理能力和设施可以照顾普通老年人,但大部分缺少为盲人、聋人服务的专业能力,特别是缺少懂手语的工作人员和护工。而且,普通养老院一般不愿接收脊髓损伤、强直性关节炎、神经肌肉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入住。
徐凤建等委员指出,残疾人经济条件普遍相对较差,因此满足残疾人养老的需求需要政府在制度、体系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上海市政府的公共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已分别考虑到老年人养老和重残养护问题,但是对残疾人养老问题尚无明确内容,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请民政局、财政局和残联共同调研这一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委员们建议,在现有养老机构中,选择一批地理位置、服务能力适中,愿意承担特殊服务工作的单位,作为本市向老年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特约机构,制定专门办法,给予在资金、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方面的支持。按照政府主导与补贴、社会兴办与运营、家庭选择并自理基本经费、康复和养护相结合等原则,建立起适合各类中、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市政府对接纳重度残疾人养老和养护的机构在土地供应、建设与开办经费等方面给予特别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