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部门相互扯皮
今年10月22日,市民杨女士给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所居住的安西路上320号到354号之间的路段没有路灯,因为光线很差,经常有盗窃案发生,建议能安装路灯。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诉求,工单流转长宁2次、电力2次、交通2次,均被退回。长宁区说:“正规城市道路的路灯由市电力公司负责。”电力部门说:“市政道路的路灯建设建议向区建交委反映情况,落实建设费用后,再到电力公司办理委托手续。”交通部门说:“安装路灯非市政管理范围,建议转路灯管理部门处理。”听起来都有道理,就是没法解决,无奈之下,此单只能申请督办。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10月17日,家住虹口区的市民俞女士来电:虹口区大连西路1127弄与1079号之间是一条小路,路上一盏灯杆号为“大连1127-3”的路灯灯罩和灯泡都遗失,已经一年无人维修,市民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来了一位工作人员,看到现场有一个拦汽车的栏杆就认定属于物业管辖。其实,这栏杆是当初居委会为了社区稳定让物业放置的。就是这个栏杆,导致建交委推给物业,物业推给电力,三个部门相互扯皮,一盏小小的路灯始终亮不起来。
小路灯为何成了“大麻烦”?记者发现,这样的疑问去年2月本报就曾提出。当时的统计数字表明,不到半个月就有119张转派到二级承办部门的路灯工单被退单,涉及市民来电260次,重复投诉率平均达118%。究其原因,就是职责划分不明,陷入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怪圈。如今,1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职责依然不明,路灯依然麻烦。
推诿原因耐人寻味
麻烦的当然不只是路灯。今年9月29日,有市民反映松江区人民北路隧道排污管产生异味,要求尽快处理,工单流转了松江区2次,交通部门2次,水务部门1次,规土部门1次,均被退回,因为又是一桩无法明确办理主体的事情,大家都不肯“担肩膀”,其结果就是市民从9月一直等到11月,“要求尽快处理”的事情依然还在协调之中。
今年11月3日,市民冯女士打来电话反映:浦东新区巨野路仁济医院后面有一块空地,每天从早上6时到晚上7时非法经营停车场,只收钱不给票,已存在很久了,不但挡住了人行道,更严重影响了主干道车辆的通行,希望管理部门查处。
这一诉求也难逃被推来推去的命运。交通部门说,区县停车不属管辖范围;浦东说,中心城区投诉案件由市交通委办理,依据是《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各执一词,只能进入督办程序。
记者发现,从“12345”市民热线的统计数据来看,每个月十余万市民来电求助,绝大多数都能得到妥善解决,上述例子其实只是极少数。这说明相关政府部门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情还是认真负责的。只是一涉及多头管理,解决问题的脚步就陷入停顿,其背后的原因耐人寻味。
也许相关部门的所有解释都可自圆其说,但无法否认的是,百姓正当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在践行群众路线的当下,是跨前一步主动作为,还是高高挂起能推就推,不应该成为一个艰难的选择。
本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