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时代真的不同了吧。严肃文学很好,艺术电影很棒,但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没办法完全满足年轻人日益增长的娱乐需求。换句话说,热门IP,在形成电影电视前,的确大多有着不错的“用户体验”。甚至毫不夸张地说,长篇连载完成的背后,是对粉丝吐槽的尊重和消化。
用粗暴的数字来打量一件艺术品的成败实在有点无聊,但既然电影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门生意,便想要提醒那些囤下一箩筐IP的影视公司:若想要用好它们,便要像网络作家尊重读者的好恶一样尊重观众的需求,而不是只贪图它们的名声。比如细心捉摸他们的情感,找寻共鸣所在;比如不为了节约成本而轻易缩写原著中的经典桥段。想来,《盗墓笔记》这般粗劣的、一心只想赚快钱的改编多几次,很快就会连吐槽声也听不见了,更别提愿意为你掏钱买票的观众了。 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