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于2015年11月去世后,她生前存在邮政储蓄银行的4万多元存款,一直无法取出。由于我不知道密码,银行要求去公证,在公证时发现妻子与我婚前还有3个子女,可是她一直没有告知我。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找到她的孩子谈何容易?跟银行方面反复沟通后,依然无法通融。请求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调解。
读者 李先生
【本报调解】
李先生来函叙述:他是一位86岁的老人。2015年11月,她82岁的妻子突发脑溢血去世。为办丧事,他拿着妻子生前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工资卡去银行取钱。可是,由于自己不知道密码,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由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拿着公证书才能到银行取款。
李先生赶到公证处,开了一张证明,可在取回妻子档案时惊诧地发现,妻子在与自己结婚前竟有3个子女,办理公证必须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要到场。“我与她1963年结婚,至今已经53年了,她却从未告诉我这个事情。”李先生有些手足无措,“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这些孩子大约也六十岁左右了,现在要我找她的孩子谈何容易啊!”
李先生表示,这张工资卡内有一半是他的退休工资,这样下去卡内的钱岂不是永远“冻结”了。他先前与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商量过,可是一直无法解决问题。
为此,本报记者联系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对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家属带着相关身份证件,可以直接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码,只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因为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办不了公证,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曾有一些不能进行公证或认为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这种案例很常见。
考虑到李先生反映去世的妻子先前有子女,所以银行暂时不能走简化程序给他办理,但是由于他的特殊情况,银行建议李先生委托一位律师进行一个身份信息的查询或证明,银行方面都会积极配合,争取尽快将这笔存款取出来。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