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陕西省65岁及以上人口约为318.38万人,占全省人口的8.53%。与现行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将办理敬老证的年龄从70岁下调至65岁,惠及百万老人。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老年人享受新《办法》规定的相关优待服务。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应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完善优待服务措施。根据《办法》,陕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津贴发放范围从80岁以上扩大到7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财政承担,分担比例另行规定。
外省(市、区)老年人持户籍所在地发放的敬老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服务,但生活保健补贴除外。 (程慧 武茜 王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