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表示,唯品会2015年12月31日发布公开声明,就涉嫌售假茅台事件公布了解决方案,但该方案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质量问题涉及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权,经营者应承担严格的法定义务。唯品会有限承认有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但是回避产品的质量问题,在未经全面检测的情况下强调所售酒“无毒无害”,仍未消除消费者对此问题的担心。有关所售假茅台酒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经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
二是唯品会不公布涉案供应商具体信息,导致其他商家和消费者不能实现知情权,存在消费者经由其他途径购买到涉案供应商提供的假冒商品的可能性。
三是目前唯品会没有列出同一专场内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消费者有理由担心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类似“假茅台”的问题。唯品会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彻查产品质量,并向社会公布,以便消费者有效行使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