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三次乡试落第
据有关考证,《明良论》中很多观点是针对嘉庆十八年(1813)九月天理教徒突袭皇宫后,嘉庆帝颁布的一些谕旨而发,其写作的起始时间大约不会早于本年十一月。至于完成时间,也应该在嘉庆十九年(1814)秋之前。因为,外公段玉裁对《明良论二》后有评语云:“四论皆古方也,而中今病……甲戌秋日。”证明此时,该作已经写毕。
这一年的九月十七日,在天理教起义首领林清被捕杀后,嘉庆皇帝下《遇变罪己诏》。皇帝通过此诏向天下百姓反思自己的过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区区数十个教徒就能威胁皇宫的安全,这简直是让天下人笑话的奇耻大辱。但皇帝认错,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最核心的还是斥责诸臣:“悠忽为政,以致酿成汉、唐、宋、明未有之事。”《明良论》所产生的震撼力,无论对于时人或后学,都是毋庸置疑的。那位考据学大师段玉裁的评语:“……耄矣,犹见此才而死,吾不恨矣。”这样的话,难道因为龚自珍是他的外孙,就随便说说的吗?吾辈读了《明良论二》首句:“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家之大耻。”就已经俯地厥倒了。更坚信,为龚自珍写一部新的传记,是非常值得的事。
嘉庆二十一年(1816)秋,龚自珍参加第三次乡试落第。关于这次乡试失败情形,无更多文字记载。
落第时的颓丧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笔者注意到,正是因为这次落第,又一次成为龚自珍一系列精彩政论文章横空出世的触发点。这批文章有一个总的题名《乙丙之际箸议》,现存十一篇,从全集看,这组文章最后一篇为“第二十五”,其间缺失了第二、四、五、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竟然有十四篇散失,原因不明,不能不令人遗憾万分。“乙丙”是指这些文章写于乙亥、丙子两年间,有很多篇是写于乡试落第之后是可以肯定的。
在之一中,龚自珍从连发水灾现象入手,用五行失和原理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大吏告民穷,而至尊忧币匮。金者水之母,母气衰,故子气旺也。”于是乎,水患频仍。由此他还担忧,“币之金与刃之金同,不十年其惧或烦兵事”,如此下去,无疑会引发社会动乱。不管他的分析是否真的符合大自然运行之规律,但他提出的警示,无疑是一国之君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以古之大人,谨持其源而善导之气。”
之三则涉及整个府衙的司法黑暗问题。一种叫作“幕僚”的官吏,上下勾结,操纵着各级司法大权,使得那些在位的各级官员也任由他们胡作非为。他们如同“豺踞而鸮视,蔓引而蝇孳”,“挟百执事而颠倒上下”,虽然不在主要的官位上,但就是靠着擅权弄法牟利,过着“宫室车马衣服仆妾备”的富豪的日子。处在这样一个毫无法制是非可言的社会之中,那些普通的农夫织女,生活之难熬是可以想见的。
在之九中,龚自珍发出了让人读之若“受电”然的“衰世”信号。他把历朝历代分成三类,“治世”“乱世”和“衰世”,用来衡量某个朝代处于何“世”的标志,就是这个年代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唉,这个让人精神颓靡的“衰世”,人才的匮乏平庸,实在是惨不忍睹。这样一段话,即使重复也值得反复引录,这是龚氏之所以伟大的“经典语录”:“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则非但鲜君子也,抑小人甚鲜。”
一个朝代,不但没有优秀的文臣武将,就连小巷里的小偷也笨拙得很,在山间湖荡中连有功夫的强盗也见不到,甚至小人伎俩也不高明。真是无法再平庸下去了。龚自珍先生高明在不仅指出人才平庸的现状,对其原因的考辨,也深入到了社会的骨髓之中了。这样一个社会的出现,显然非一日形成的。既然社会普遍都平庸,如果有才人出现,则平庸者都会群起而扑之。他们扑杀的办法不是用刀锯,而是让有才华的人的内心也彻底庸常化,这般大家彼此彼此,都成了一样的货色,谁也无资格鄙视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