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青浦公安分局徐泾派出所民警接到徐泾镇某别墅区居民反映,该小区有人饲养烈性犬只,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民警会同分局治安支队立即开展调查,确认居民反映的烈性犬品种为“罗威那”,民警对烈犬主人杨某进行了教育,并劝其将该烈性犬带离小区。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4月,社区民警在对小区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杨某家中的“罗威那”犬仍在,遂约谈了杨某,明确告知个人不得饲养烈犬,拒不整改的,犬只将被收容。随后,民警通知杨某至派出所取书面告知书,但杨某推脱有事没有来,事后民警又多次上门开展工作均无效。
6月7日晚上6时许,民警在该小区杨某住处内,将杨某饲养的“罗威那”捕获,后依法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