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业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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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惠州 物业行业实行记分制
  物业非法泄露业主个人隐私,信用扣5分;物业擅自占用小区内道路、场所,信用扣15分;业委会选出新物业,无正当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信用扣20分……日前,惠州市房管局网站挂出并实施《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惠州市物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都将以记分方式量化管理,信用等级高的将受到优待,低的则将受到限制甚至撤销资质。

  物业行业信用档案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和执(从)业人员,档案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警示信息。其中,警示信息能直接显示物业或执(从)业人员在投诉纠纷处理中的服务痕迹,因为警示信息的采集来自部门日常巡查、监管中的记录,业主的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

  惠州市房管局物业科科长李克立说,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来源广泛,除上述提及的渠道外,市民或业主通过电话、网络、书面等多种渠道进行表扬或投诉的信息,经查证属实或认定的也将列出信用档案。

  根据《通知》,物业及个人的信用档案认定结果将通过惠州市房管局网站政务版、惠州物业家园网以及媒体向社会公示,业主登录即可查询。“我们的系统正在升级,估计8月底就能完成升级。”李克立说,届时前期物业招投标将通过该系统实现全程网上进行。摘编自《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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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版业主周刊03惠州 物业行业实行记分制 2015-09-23 2 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