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西宁兴胜巷社区副主任王海英反映,几天前,该辖区内一名男子在青海玉树州工作时不慎摔伤,由于伤势较重,遂转院至西宁的医院。然而,该医院却要求男子家属在社区开具摔伤证明才能做手术,往返于医院、社区4趟后,男子家属终于开到证明接受治疗。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国家医保明确规定,患者受伤是因为打架斗殴或者碰撞所致,必须由加害方或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所以伤者要报销医疗费,就必须持一般摔伤的证明。”而去社区开证明,相对来说最容易,也是最快的途径,这也是为了方便患者。
但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来说,就没那么方便了。虽然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呼吁祛除那些反腐冗杂的证明,但是社区遇到的“奇葩”证明还是五花八门。有社区工作人员抱怨,有些单位对所要求开的证明非常苛刻,必须按他们的模板来,错一个字都不行,最后还要求社区保证,开具的证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切由社区承担。面对更奇葩、离谱的证明时,“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这种证明已经算是比较容易的了。
实话说,在当初公安部声明不再开具18种证明的时候,我们就曾经不无担忧:这些证明,您不给开了,并不等于有些机构就不要了。原来还有个派出所可去,现在,这些困难不能找民警了,那该找谁去?最后,社区成为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等到社区也开始抱怨了,也不管了,老百姓被吊在半空,可怎么办才好?
案牍劳形,古来如此。上层不沟通协调好,最后把压力和麻烦都传导到最下游、最基层的民警、社区干部、老百姓和各个单位的窗口服务人员身上,让他们在“这是上面规定的”和“你到底要怎么折腾我”之间脸红脖子粗地怒目相向,多么不利于社会和谐啊。各部委、大公司办公地点彼此距离都不远,协调好了沟通出一个衔接顺畅的办法来为人民服务不行吗?
张丽(摘编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