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标准适当放宽
《通知》指出,租赁住宅小区的机动车位配比要求,以及建筑的日照时长要求将适当放宽。
根据目前的租赁住房布局要求,租赁住房主要集中在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地区、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区和职住需求旺盛区。这些地区的公共交通组织普遍比较完善,因此租赁住房小区的机动车位比例可以相应减少,鼓励居民公共交通出行。租赁住房建设还鼓励围合式设计,保证50%以上居室的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这对原有住宅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有一定突破。同时,依规给予一定的容积率调整。规划融合最新理念
《通知》还表示,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上有所创新,比如小区将采用开放式街区,或者增加连廊来增加邻里之间的交往。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孟行南介绍,正在建设的张江国际社区人才公寓(一期)项目中,就采取与传统“中心绿地”式小区公共空间不同的模式,规划出“小区道路-公共平台-架空步道”多级均布的外部公共空间网络,形成复合街区,缩短从居住到生活到休闲的出行距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种类也将有所增加。据介绍,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置地有限公司在未来的租赁住房建设中,将把现有主业与租赁住房社区配套理念融合,比如在每一个项目中引入24小时城市厨房,供应集团种植和培育的农产品、海鲜等食材,并进行现场烹饪。摘编自 上海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