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休假放松与生活场景的硬性切换也是一种感官乃至精神层面的调节。然而现实的情形是,我们已经习惯了某种表态性的工作方式——动不动就是“白加黑”“五加二”,个别领导甚至公开要求干部取消节假日。休假不是偷懒,而是一项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
而在领导干部休假问题解决之后,不妨更进一步:加大制度约束的力度,扩大制度受益的覆盖面,让广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合法休假的权利。
毕竟,相较于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等才属于权利贫困人群。岗位的紧张以及管理者的加班偏好等,均使得这些关于休假的制度落实起来并不容易。
希望各地在陆续出台激励公务员休假的政策之后,下更大的力气制定其他劳动者的休假制度和配套实施细则,强力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同时,针对私营企业劳动者工时过长的状况,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出台鼓励政策,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胡印斌(摘编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