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现在继父忽然离世,如果生前未留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周先生有继承权,可以主张继父的亲生女儿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