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泰安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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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5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护险今年起在全市试点
  上海市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6年6月,本市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15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家人社部要求,结合《上海市老年人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在总结先行开展试点1年的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的经验基础上,本市修订颁布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职工医保人员中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和居民医保人员;

  2.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的长护险参保人员。

  长护险的服务模式有三类:

  1.社区居家照护: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2.养老机构照护:指养老机构为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3.住院医疗护理:指为在承担老年护理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中住院的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见右侧表格)。

  ▲参保人员可自主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选择适合其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完成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收到告知书后告知申请人评估结果;

  ▲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长护险参保人员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确认服务关系后,可享受相应的长护险服务。

  注:可拨打12333或962218服务热线查询;

  或拨打咨询热:

  59247112、59240462

  办理网点:

  朱家角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朱家角镇沙家埭路18号)

  朱家角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沈巷分中心

  (朱家角镇沈巷路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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