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筹资标准
请注意:
1.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
2.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3.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大病重病患者和困难群众报销比例继续提高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自2019年9月1日起,大病重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到60%,同时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将低保、低收入人员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到65%。
根据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抓紧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及门急诊待遇
请注意:
1.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基金支付80%。
2.门急诊、住院费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执行分类支付政策。
办理方式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0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上查询相关信息。
重要提醒: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9年12月25日,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信息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