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份原公费医疗人员已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其余省份正在研究落实政策,加快工作进程。
2012年,北京市在区县级公改试点先行和平稳推进的基础上,将市级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纳入北京市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