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办幼儿园分为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和市级示范园四个收费级别,每级别分全日制和寄宿制两类,每人每月对应的最高收费标准为——
■ 一级园全日制为225元,寄宿制390元;
■ 二级园全日制175元,寄宿制340元;
■ 三级园全日制125元,寄宿制290元;
■ 市级示范园700元,寄宿制800元。
公办幼儿园接收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随班就读的,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00元(全日制)和2300元(寄宿制)。经市教委核准可以独立制定保教计划、在完成招收本市幼儿计划的前提下招收直接从境外来沪外籍儿童(单独成班)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500元。
市发改委规定,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预收。儿童实际在园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实际在园天数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半月计收;实际在园天数累计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一个月计收。
新政策将自今秋起执行,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