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6日,沈先生将一辆越野轿车送到普陀区一家4S店维修。8月18日,陈斌提取了工单和车钥匙后,趁车间无人之际,进入车内翻找值钱的物品。在车内储物柜中,他找到了一张加油卡。陈斌用一张余额只有100多元的加油卡将该卡掉包,这张用来掉包的卡,也是他6月中旬从客户的车内偷来的。
当晚,陈斌拿着这张卡,到一加油站查询卡里余额——卡里有近4000元。接着,陈斌在加油站内寻找“客户”套现,他先后与两名司机谈妥,用偷来的加油卡为他们加油,两名司机则以8折的价格支付现金。从8月18日到8月21日,陈斌连续4个晚上辗转4个加油站,给5辆货车和两辆轿车加油套现。
8月21日下午,沈先生发现加油卡被调包,立即报警。警方根据这张实名制加油卡的盗刷记录上的时间、地点,调取了各个加油站的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陈斌。8月31日,陈斌在4S店修理车间内被抓获。
陈斌到案后,警方在他身上和居住地发现了其盗窃的加油卡、ipad、茅台酒等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