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教育是基本人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优先权概念并没有过时。《义务教育法》最本质的精神,是保障儿童接受教育,在家上学与这一法律精神并不冲突。家长之所以另辟蹊径,不仅是因为大一统的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家长及孩子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主要还是因为公办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
本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