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条道路没有路灯,行人只能摸黑赶路,却找不到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人们就会问:政府为什么这也不管?如果办个事,要跑数不清的部门、盖数不清的公章,耗时费力,精疲力尽,那人们就会问:政府为什么要管这么多?
这两种貌似相反的情况,都是现实中可能碰到的。政府部门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是官僚气重,还是廉洁高效;是推诿搪塞,还是职责分明;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还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公众在日常生活里就能切身体会到。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8个机构不再保留,7个机构组建或重组,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组成部门从27个减少到25个。机构改革,是为了转变政府职能。如果政府职能得不到转变,机构改革就只是表面上的拆拆建建,看起来热闹而已。转变职能,是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政府则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
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还是充分依靠市场规律来分配资源,摈弃行政垄断,发挥市场的活力。政府需要做的,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守法守信的企业自由地竞争,而不是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效率低下不说,也能滋生腐败。还有不少事情,可以交给社会来办。比如,小学生放学早,家长还没下班,就有社会公益组织设立“晚托班”,由政府出钱购买服务。政府信任社会自治的力量,给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在有些事上,比政府亲自去做效果更好,“性价比”更高。
有人说,政府这也管,那也管,管得太多,最好什么都不要政府管;也有人说,政府这也不管,那也不管,管得太少,最好什么都由政府管。都太极端。转变政府职能,是要分清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办个企业,行政审批手续多,市场准入门槛高;办了企业之后,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反而不受监管,伪劣商品横行,这是不是本末倒置?适当放权,不是要放弃监管,而是要少干预经济的具体运行,但对违法的市场行为时刻警醒,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在市场无法调节、社会缺乏资源的领域,政府不能缺位,提供公共服务,责无旁贷。
政府要转变职能,必须通过机构改革,来优化内部资源,理顺各部门的职责。最终目的,还是要构建服务型政府,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所以,转变职能的评价标准,是在公众心中的。如果一条道路没有路灯,发现后能迅速解决;如果办个事,简单快捷,工作人员态度和蔼——若在这些日常琐事里,公众能切身体会到政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自然会提高。而这些,都需要政府有反省自身的清醒,和改革自身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