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区域2011年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农民拆迁进城,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其间,有些农民因为习惯原本生活模式,我们就尊重他们的选择,不断水不断电不断路,一户两户也不影响总体规划,仍然保留。”如城街道沿河村刘卫书记介绍。
2011年初,长江镇搬迁农户周德林拿着40万元安置费,在农民集中居住区买了门对门2套房子和1个车库,还余下10多万元,“现在车库和1套房子已经出租,月租金1500多元。”周德林所在的安置小区地处长江镇“黄金地段”,周围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齐全,水、电、气、网络齐全。
“农民以往的旧宅只能自家使用,现在新房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搬迁农民自住一套,出租一套,从拥有房屋到拥有房产,农民就多了一笔不动产收入。”长江镇人大主席张建军说,为了避免“上楼”后造成农民失地,除了此类“资产性收入”,农民还有“保障性收入”托底: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承包地入股,发放定额保底收益且按15%比例逐年递增,再根据经营状况进行二次分红,周德林自家的土地分红为每月1700元。
此外,农民失地却不失业,仍可以农业工人身份为承包老板打工,“在如皋禾盛现代农业园,接纳了200名五六十岁的搬迁农民,他们每月收入超过3000元。”张建军将这称作“工资性收入”,“解除农民‘上楼致穷’的担忧和顾虑。对青壮年农民加以技术培训,为‘4050’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例如市内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岗位必须优先提供给拆迁农民,60岁以上的则享受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如皋先后在长江镇、城北街道、如城街道实施农田复垦、农民进城,截至去年12月,已经安置农户7700余户,整理形成连片土地48000亩。“一些地方是农民‘被上楼’,如皋是农民‘要上楼’。”如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丛立新解释,曾经接到过村民的电话和邮件,请求尽快组织拆迁,“如皋没有钉子户,只有思想暂时未通的农户,因为农民自己会算账,补偿到位了,生活条件改善了,他们自然就主动接受安置方案。” 本报记者 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