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导演的“葫芦娃”事件在各大网站显著位置挂了没多久,马上被一则“小女孩电梯内摔打一岁半男婴”的新闻挤下了。在这之前,伯母杀死四个月大的侄子并把尸体藏匿在洗衣机的报道,令人震惊,它让人想起早些时候另一个伯母用树枝挖去六岁侄子眼睛的恶性案件。再查一下一些著名的门户网站社会新闻栏目,近期,几乎每版当中都有未成年人受虐和受欺的消息。
这是怎么了?
人们不禁要问。
我们且不论这些丧心病狂的举动会受到怎样的严惩,或者其认罪忏悔后能否得到受害者家属一定程度上的原谅,但就其本身暴力特征和残忍程度来看,无疑是一种变态的懦夫行为。
一般,我们对于懦夫,往往理解为“软弱无能”。然而,世界上还有一类懦夫,一方面是怕硬,另一方面则是欺软:其中,一种是对能力相对差的人下手,而那个被欺侮的人,可能是同辈或长辈;还有一种是对能力完全不对称的人下手,比如年幼无知者。
我之所以把那些只会找毫无或缺少反抗能力的孩子下手的人(如上述的“伯母”等各色凶手)定义为“变态的懦夫”,是因为他们已经与人的基本品格相去甚远。他们既是懦夫——不敢跟发生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年人较量,同时也是变态的——专找弱者转嫁仇恨,毫不手软,况且那个弱者还是少年、儿童甚至是婴儿!
说起来,我有时候会兴趣盎然地观看邻居们遛狗,总被一种优雅的姿态感动。你看,好几条调皮甚至有些疯癫的小狗总在找一条身体茁壮的大狗麻烦:或招惹它,或挑衅它,或藐视它,或欺侮它。可那条大狗总是一味地退让、躲避甚至逃走,一点也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威严和强悍,更不要说对那些小狗给予“血的教训”。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有一天,我豁然开朗,也许大狗早就明白:在我面前,那些小辈是如此地不堪一击,它们再怎样令我不快,我又何必跟它们计较呢?狗的世界里,是无所谓“教育和被教育”的,它们靠天然规则维持秩序。狗们是否会“尊老”,我们搞不清楚,但“爱幼”倒是可以让人直接感受到的。相比之下,那些“变态的懦夫”们,简直“无法形容”了。
事实上,那些“变态的懦夫”们,年龄并不大,二三十岁,多少受过一点教育,但出手之狠之毒,实在令人难以想象。是什么触发了他们身上那些野蛮的暴力倾向?如果说人类身上还留存着这样那样的野性思维,在经过了几千年人类文明的教化、遗传,早该被掩埋被监禁得很深很严了,他们怎么还这样连孩子也不放过呢?鬼魂附身,是谁帮他们打开了关押魔鬼的“监牢之门”,还是他们受到了谁的反面刺激而失去理智?而那些“谁”又在哪里呢?
“连孩子也不放过”,中国有,外国不见得没有,可是,坦率地讲,我们的绝对数还是偏多了一些,这可不能用“人口基数大”来推脱的。我注意到,在我们的“小学生守则”里,有一条叫“尊老爱幼”。我不了解老师们会怎样向小朋友们形象生动地诠释它的具体含义,从实际情况看,我们的“尊老”宣传得好,做得也不错,全世界都排得上号;那“爱幼”呢?我只知道从校车的“霸道”,到小孩乘车必须坐特制的“儿童椅”,乃至于让儿童单独“留守”属于违法等等信息,都是舶来的。在那种“孩子至上”的气息包围下,人的“爱幼”之心自然而然会被熏陶,被规范,被养成,被激发,虐童事件就会相应减少,是一定的。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这句话,我们叫得很响,但具体到一个个孩子(自家孩子也许可以除外)的方方面面,做得有点不够了。那些连孩子也不肯放过的“变态的懦夫”之所以嚣张,正说明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赶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