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我母亲的烟杂店与唯宝冷饮站签约,租借了一台和路雪冰柜,销售和路雪品牌冷饮,当时付押金1500元。协议约定,生意不做时冰柜退回,押金返还。
由于母亲烟杂店所在的高阳路面临动拆迁,而且母亲已87岁,去年10月起不再经营冷饮。我们联系冷饮站,希望他们收回冰柜,退还押金。当时,唯宝推托说天气已转凉,冰柜无处存放,等天热后再将我们的冰柜转租出去。最近天气转热,冷饮销售也慢慢好起来,我们多次联系唯宝负责人,可他不是说在外地,就是挂电话拖着不办。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求助贵报。 读者 曲玉珠
【本报调解】
在本报接待室,曲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租用冰柜期间,订货都是打电话给和路雪专管员,然后下单给唯宝冷饮站。和路雪专管员每月根据销售业绩给予店主奖励,她母亲常得到和路雪公司开出的标明属于“唯宝”的奖励单,唯宝冷饮站便会送上奖品,收走奖励单。这种销售模式延续到去年10月。现在烟杂店要关了,可那台冰柜却得不到妥善处理,这让老人寝食难安。
记者联系和路雪上级部门联合利华服务热线。客服主管徐女士回复说,唯宝冷饮站是和路雪的代理销售商,曲女士母亲的烟杂店是和路雪的零售点,两者签订了相关协议。尽管这是个协议纠纷,联合利华也会积极与“唯宝”交涉,努力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钱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