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7:国学论谭/星期天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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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封奏章的解读
     
2014年06月15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章三昧
——关于三封奏章的解读
胡中行
▲ 李斯画像
▶ 祝允明书《陈情表》
▲ 李斯小篆
  ◆ 胡中行

  我国的“文章学”历来发达,可以复旦王水照先生所编的《历代文话》为证。该书收录宋代至民国的文评著述,共有一百四十三种,六百余万字,精装整整十大册,称得上是鸿篇巨制了。朱光潜先生有句名言:“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本文试以古代著名的三封奏章为例,说说文章的“理”。

  关于“三昧”

  本文题为“文章三昧”。说起“三昧”,经常会有朋友问:到底是哪三个昧?如此一问,便知是误会了。其实,“三昧”一词,来源于梵语的音译。既然是音译,那么“三”与“昧”便只代表声音,不能分开释义。而两者合起来的意思则是止息杂念,亦即所谓“入定”者也,这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法。后来又引申为事物的要领或真谛。本文所取即是后义。由此想说一句题外话,那就是佛教中的某些翻译需要准确理解。比如须弥山、铁围山、香水海、咸水海之类,所谓山海,应该都只是比喻而已。如果囿于我们所见的山与海的“实相”,便不能理解佛教博大精深的宇宙观。因此我们切不可望文生义。 

  关于义理、考据、辞章

  评价一篇文章优劣的标准究竟是什么?难道极尽其美或者繁琐考证便是好文章吗?对这些问题可谓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但我认为还是清代桐城派的“义理、考据、辞章”之说最为合理公允。此说出自姚鼐,他在《述庵文钞序》中说:“余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这里明确地提出了义理、考证(考据)、文章(词章)乃是做学问的“三端”。这里所说的学问,应该主要指的就是文章,因为古代历来是把学问与文章相提并论的。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宋史》中有关黄庭坚的一段话亦可作为佐证:“庭坚学问文章,天成性得,陈师道谓其诗得法杜甫,学甫而不为者。善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至于此三端孰轻孰重,姚鼐并没有说。钱穆先生则认为:“任何一项学问中,定涵有义理、考据、辞章三个主要成分。此三者,合则美,偏则成病。”

  《论语》中记载了一则有趣的对话:“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除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如果我们也像子贡那样非要把义理、考据、辞章分出个三六九等来的话,那么我认为应该是第一“去辞章”,第二“去考据”。不可去者是义理,因为“文章无义理不立”。

  那么,义理到底是指什么呢?综合各家之言概括说,义理应该就是文章的主旨与逻辑。这里的“主旨”,是指写作意图,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思想性。这里所说的逻辑,即是用来表达意图的“理”(纹理)。两者的结合,便是义理。写文章可以“唯美”,但唯美而不及义理的文章绝非一流;写文章也可以“重考据”,但只重考据忽略义理即成文字断片,而不成其为文章了。

  下面我们通过解读李斯、李密和韩愈的三封奏章,以期进一步证明文章之三昧在于义理。 

  李斯的《谏逐客书》

  李斯是楚国上蔡也就是现在的河南驻马店人。年轻的时候,曾在郡里当小吏,看到官署附近厕所里的老鼠在吃脏东西,每逢有人或狗走来时,就受惊逃跑。后来又看到粮仓中的老鼠,吃的是堆积如山的粟米,住在大屋子里优哉游哉,更不用担心人狗的惊扰。于是李斯叹息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这就是著名的“鼠论”,其实也就是环境决定论。由此李斯最终选择了秦国,投在了权臣吕不韦的门下。正当他崭露头角、准备大显身手之时,秦国发生了一桩足以改变他命运的大事。当时有位名叫郑国的韩国人以修筑水利管道为名,来到秦国做“间谍”,结果事败被捕。于是秦国的王族和本地出生的大臣们乘机要求秦王驱逐所有出生别国而来秦做官的人,由此秦王政便下了严厉的“逐客令”,李斯当然也在被驱逐的客卿之列。在这命运攸关的时刻,一封《谏逐客书》居然力挽狂澜,使得秦王政心服口服地收回成命,实现了秦国政坛的“惊天大逆转”。这篇文章留给后人的,是五体投地的叹服和深深的启迪。

  这是一篇以理制胜的杰作。李斯准确地把握了秦王政既是暴君又是明君这一特点,巧妙地实施了“避其暴而就其明”的战略,这便是此文成功的根本所在。

  文章一开头,李斯便大颂秦王列祖列宗的丰功伟绩:先说秦穆公“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再说秦孝公“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又说秦惠王“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合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延续)到今。”最后说秦昭王“废穰侯,逐华阳(均为王族),强公室,杜私门(本地豪强)。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可以设想,秦王政看到这些颂扬文字内心是愉悦的,会放松对“谏”字的警惕。当然,李斯写这些文字绝不是为了歌功颂德,而是紧扣逐客这一主题进行劝谏前的铺垫。所以他接着总结说:“此四君者,皆以客(客卿)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假如)四君却(拒)客而不内(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由颂德转而说理,使秦王政能够在不发怒的前提下把文章读下去,这绝不是因为文字写得漂亮,而是义理在起作用。

  紧接着,李斯笔锋一转,歌颂起秦王政“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别国物产的政绩来:“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随珠和璧)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悦)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官,而骏马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官、充下陈、娱心意、说(悦)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河南)珠之簪、傅(山西)玑之珥、阿(山东)缟之衣、锦(四川)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河北)女不立于侧也。”此段文字的妙处在于,大颂秦王之德而不失劝谏之主题,这同样不是因为文美而在于义胜。我们不妨再设想一下,此时的秦王政应该已经彻底熄火,对李斯的话洗耳恭听了。而此时的李斯也明白,他所面对的已经不是什么暴君而是地道的明君了,于是开始了正面直谏:“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大腿)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乐曲)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适于观赏)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民人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此段文字写得真如“图穷匕见”直刺秦王一般。如果没有前面两大段的精心铺垫,或者秦王只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暴君,那么李斯的性命恐怕也就到此为止了。读至于此,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的谋略与胆略。最后,李斯以醍醐灌顶之势写道:“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这些话让“千古一帝”惊出一身冷汗,却令后世的读者拍案叫绝。

  李密的《陈情表》

  与李斯上述文章“以理制胜”不同,李密的《陈情表》则是“以情动人”的典范之作。以理抑或以情,其效果同样都取决于义理而非辞章。应该注意的是,我这里只是说“取决于”,而绝不是意在否定辞章的重要性。恰恰相反,李密这篇文章在辞章上极见功力,也是使其流传千古的重要因素。请看这一段文字:“臣以险衅(艰难祸患),夙遭闵凶(凶丧),生孩(象声词)六月,慈父见背(死),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改嫁)。祖母刘愍臣孤弱,躬亲抚养。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行走),零丁孤苦,至于成立(三十岁)。既无伯叔,终鲜(少)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而刘早婴(身染)疾病,常在床蓐,臣侍汤药,未尝废离。”此段文字委婉动人、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其中有些句子如“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等已经成为成语,至今活跃在人们的口头与笔端。尽管如此,从根本上说,辞章的华美还是应该为义理服务的。

  李密是三国蜀汉犍为郡武阳县(今四川省彭山县)人。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其后,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天下。据《晋书》记载,祖母患病,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左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然后进献。可见上引表中的那段文字是出于实情,并非无病呻吟的造作。李密曾经师事蜀汉名臣谯周,博览群书,尤其精于《春秋左氏传》。年轻时,曾出任蜀汉尚书郎。晋灭蜀后,征西将军邓艾敬慕他的才能,聘请他担任主簿。李密则以奉养年迈祖母为由,谢绝了邓艾的盛情。后来晋武帝册立太子,风闻李密之孝名,便下诏征密为太子洗马(官名)。诏书累下,郡县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实际情况,说明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这就是千古流传的《陈情表》。因为李密是亡国之臣,如不应诏,极易使人联想到所谓的名节问题,从而招来不测之祸。所以文章的重点不能仅仅局限于申述实情,而应该着力消除晋武帝对自己存有二心的怀疑。所以文章的中心段落是这样写的:“伏惟(发语词)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怜)卹,况臣孤苦,特为尤甚。且臣少仕伪朝(蜀汉),历职郎署,本图宦达,不矜(看重)名节。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猥蒙拔擢,宠命殊私,岂敢盘桓有所希冀(图谋)?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眷恋)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这才是本文魅力之所在。假如没有这一段文字,前面的祖孙深情根本打动不了晋武帝,只有写了这一段,才使“情”有了“理”的支撑,形成相得益彰之势。

  李密上表的结果,有两种大同小异的说法。《晋书》说:“帝览之曰:‘士之有名,不虚然哉!’乃停召。”《华阳国志》说:“武帝览表曰:‘密不空有名也。’嘉其诚款,赐奴婢二人,下郡县供养其祖母奉膳。”一场征召风波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韩愈的《谏迎佛骨表》

  与上述两封奏章相比,韩愈的《谏迎佛骨表》从实际效果来看,是失败的。尽管古往今来有不少人为韩愈鸣不平,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韩愈此文存在着义理上的诸多硬伤。《旧唐书》上详细记载了事情的原委:凤翔法门寺有座护国真身塔,塔内藏有释迦牟尼佛的一节指骨,元和十四年正月,唐宪宗命令宦官三十余人,持香花往迎佛骨。留置宫中三日后,往送京畿各寺庙供信众瞻仰。其时盛况空前,“王公士庶,奔走舍施,唯恐在后。百姓有废业破产、烧顶灼臂而求供养者。”韩愈素来不喜欢佛教,于是上了这封《谏迎佛骨表》。没想到宪宗看后勃然大怒。第二天即召集大臣们通报此事,决定将韩愈处死。裴度、崔群等大臣极力劝谏,说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而非内怀忠恳,不避黜责,岂能至此?伏乞稍赐宽容,以来(招徕)谏者。”宪宗盛怒未消,说:“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宽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短命),何言之乖刺(荒诞背理恶意讽刺)也?愈为人臣,敢尔(如此)狂妄,固不可赦!”此事惊动朝野,为韩愈求情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宪宗终于作出让步,“乃贬为潮州刺史。”从整个事件看,韩愈差一点死于非命,并不能单纯地归咎于宪宗皇帝的昏庸无道。平心而论,韩愈因文失理而致祸,应该是事件的主因。我们来看韩愈文章的第一段,这样的文字,足以令所有的皇帝暴跳如雷:“昔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年,书史不言其寿,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至中国,非因事佛而致此也。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在这里,韩愈杜撰了一大堆远古帝王的长寿,来反衬东汉以后皇帝的短命,无非是想证明,佛教传入中国,使帝王的寿命越来越短。这种说法实在无稽而又荒诞。欲排佛却得罪皇帝,不可不谓是文章义理上的重大失误所致。在这种状况下,尽管韩愈此文写得铺陈排比,很有气势,称得上是一篇十足的美文。但义理有失,结果难免南辕北辙了。 

  结语

  行文至此,我的观点是:文章应该以义理、考据、辞章并佳为上。但是在三者不能兼得时,唯义理不可去。这就是文章之三昧。古文如此,现代文亦然。

  (标题书法:刘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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