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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2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结舌者言
王乃不杀
任大刚
  任大刚

  韩非子非常迷信言谈,他特地收编了很多通过诡辩术实现游说目的的故事,其中最为惊险的,要算通过言谈决人生死。其中,“不死之药”算是经典之一。

  话说有个人向楚王报告,说要进献不死之药。当进献者捧着药进来时,一名在宫廷工作的官员问:“你的药可以吃吗?”进献者答道:“当然可以。”这名宫廷官员马上夺过来放进嘴里。

  楚王听说献给自己的不死之药竟然被人吃了,非常生气,派人去杀他。这名官员托人劝谏楚王道:“我问过进献的人,他说可以吃,我才吃的。我没有什么罪过,有罪的是进献的人。况且这个人进献不死之药,我吃了却被大王您杀掉,说明这是‘死药’,是进献的人欺骗了大王。现在要杀我,岂不是杀一个无罪的大臣,来表明有人欺骗了大王吗?还是放了我吧。”

  韩非子在故事结尾写道:“王乃不杀。”

  韩非子编这个故事时,想必非常得意,但是这个故事不合情理之处也很明显。

  这名宫廷官员的动机,是为了揭穿“不死之药”的骗局,但是又不敢犯颜直谏,于是迂回游说。故事到这里,没有多大破绽。但接下来,他所设计的情节便很成问题了。

  首先,“不死之药”的“定义权”并没有厘清由谁掌握。在通篇故事中,预设定义权在这名宫廷官员手里。这是一厢情愿。如果是由进献者掌握,他满可以说治不了人为伤害比如斩首,那么宫廷官员便死定了。

  其次,楚王的性情如何,是最大变数。他会不会听你辩解?会不会网开一面?为何这名宫廷官员如此笃定?这名宫廷官员只能再赌一把。

  再次,这名宫廷官员最大的胜算,是玩弄“可以”一词在前后语境中的差异。玩弄成功,一举拆穿骗子把戏;玩弄失败,很可能被砍头。而诡辩术要玩成功,必须是对手不够聪明。这又是一个赌博。

  因此,这名宫廷官员把成功的希望,寄托在赌一把和诡辩术的娴熟运用上,成功的机会其实是蛮小的。但很奇怪,这个故事在很多读物中被人反复提起,且津津乐道,被当成机智反击迷信思想的典型样本,而其中步步惊心却少有人看到。

  进一步言,这个故事的所有逻辑起点,在于楚王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予夺。这个起点成为韩非子构筑全部故事情节的基础。这名宫廷官员为何不敢直陈“不死之药”的荒唐,而要转弯抹角设计情节,无非是怕楚王一不高兴就杀人;他冒着被杀的风险,阻止了对不死之药的迷信,最大的奖赏无非是“王乃不杀”。也就是说,在韩非子的精神际遇里,要想办点正经事,处处皆有杀头风险。

  这既是法家人物最大的悲哀,也是中国传统法制的最大缺陷。法家相信只有法律才能富国强兵,但是当楚王这样的统治者主宰着所有人的命运,法律的真实地位,与诡辩术差之不多,法律可以变成诡辩,诡辩可以变通法律。即便富国强兵,也不过昙花一现。

  事实上,在中国深厚的法家传统里,法律对众多人来说,不过是工具而已。法律之上,还有楚王这样的人,法律因此不被信仰。而法家之卑微,就是时时替楚王们着想:统治臣民最好的办法就是法律,其他什么仁政爱民,都没有法律效率高。

  传统是强大的。直到今天,一些地方仍然有人自以为可以雄踞于法律之上,并通过诡辩术,说这是在行“法治”。这颇能迷惑人。只有变“王乃不杀”式随意为敬畏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法治社会才有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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