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由于邱阿婆的儿子家里卖房,新买的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户口没地方迁,想先迁到邱阿婆的房子里。儿子要迁户口,邱阿婆当然同意。邱阿婆的房子是公房,迁户口除了要户主同意外,还要房屋的租赁凭证,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房卡。这些平时都是吕老伯保管的,当邱阿婆找吕老伯要房卡时,吕老伯推三阻四,一会儿说找不到,一会儿说放到了银行保险箱里,就是不拿出来。邱阿婆儿子就问物业公司能不能补办,没想到却得知房子已被买成产权房,产权人只写了吕老伯的名字。邱阿婆和子女都傻眼了。在邻居的建议下,邱阿婆和儿子到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孙洪林律师向母子俩解释了公有住房购买为产权房的相关规定,对事情进行了法律分析。并当即决定,将该案作为申房所下个月的免费法援案件,维护邱阿婆的合法权益。